都燕果律师精英律师团律师 刑民交叉律师 主任律师都燕果律师先后执业于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现执业于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好... 详细>>
律师姓名:都燕果律师
电话号码:028-8752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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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shen.hui2008.cool@163.com
执业证号:15101201011328664
执业律所: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A座1203室
金牛区婚姻家庭律师:跨国离婚诉讼中需要哪些材料?
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更贵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和方式,也就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诉讼离婚为例:
诉讼离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二、跨国离婚诉讼中需要哪些材料?
(一)跨国离婚诉讼中,原告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证件、证明材料?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起诉书;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二)跨国离婚诉讼中,被告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证件、证明材料?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答辩状;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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